2022年2月11日,项目部、总监办和路面施工单位在路面二标项目部会议室召开复工推进会,会议分别围绕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施工总体计划、驻地和试验室建设、人员疫情防控、已完工程质量回头看提出具体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并通过验收后才能进行复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求项目部在本月底前完成所有复工准备工作和具备开工条件,本年度计划4月底前完成水稳基层,6月底前完成沥青面层,7月底前完成路基附属,8月底前完成交安设施施工并具备交工验收条件。
二、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安全生产条件要求,重新审查项目部的各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重新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重新审查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重新验收各类施工机械、设施、机具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配件等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审核劳动人员的相关劳动合同,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为现场作业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等。
三、疫情防护方面,要求各参建单位根据各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疫情防控预案,经相关单位审批后,督促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内容执行。要求各参建单位人员须普及疫苗接种及核酸检测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方案要求,各参建单位须配备防疫物资。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健康监测,确保进出人员信息具有可追溯性。督促各参建单位确保环境的整洁卫生,每天应对宿舍、办公室、卫生间、洗漱区域、食堂等重点区域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的消毒。
四、对节前已完成的水稳下基层进和已进场的原材料进行自检、监理抽查,合格后由管理办通知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复检,同时对施工现场的水稳外观质量缺陷进行调查,复工前进行处理。
五、本月底前完成驻地和试验室建设,并通过验收。
226省道大丰南段改扩建工程
2022年2月12日